2015/04/26

[紐約] 簽證

《簽證》
美國在台協會
自2012年10月2日起,台灣成為美國第37個免簽計畫成員,免簽旅行自11月1日開始,持中華民國晶片護照可赴美觀光或從事商務活動達90天,只要於行前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許可就可以了。

不用提供具體行程,
作業時間約72小時,要提供信用卡及金融卡資料支付申請費。不論批准與否美國政府都會收取4美元的費用,批准後要支付10美元作為旅遊推廣基金。

許可證有效期為2年,效期內可自由前往美國不需再提出申請。

ESTA線上說明

ESTA教學
教學二


申請ES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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