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4/27

投標前與得標後

《投標前》
1.查清楚是否「延緩」、「停拍」或「撤回」。
2.向法院購買投標書填寫表格。
3.填寫時注意股別、案號、土地及建物之公告資料,避免標。
4.註明投標金額,附保證金(沒有禁止背書轉讓的銀行本票)。
5.如委託他人代標,需附委任狀。
6.於投標當日投入標箱。

《得標後》
1.一周內繳清尾款。
2.得標後拍定人需於一周內繳清尾款。
3.過戶完成取得權狀,才能向銀行辦理房貸。
(但若為「不點交」物件,則可貸成數有限,審查也較為嚴格

4.向法院遞點交狀。
點交的法拍屋,拍定人仍需遞點交狀,法院才會執行點交程序)

5.至地政機關申請產權登記
繳清價金後約15日,會收到權利移轉證明書。拿權利移轉證明書向地政機關申請產權登記,才算取得所有權。

6.搬遷費
「點交」的物件可以不用準備搬遷費,反正可以上法院告,強制執行。「不點交」的物件通常需要準備1%的搬遷費,以利交屋程序。

要寫搬遷切決書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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